代办公司注册,工商注册,税务代理等服务

广州志业财税顾问有限公司

联系人:余小姐

联系电话:020-84202137

13826149081

联系QQ:937736210

1159729961

MSN:amy5028@hotmail.com

联系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经典居1701室

当前位置:首页>>税务知识
发布日期:2012-04-21

关于调整我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

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,各区、县级市国家税务局,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管理,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《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〉(试行)的通知》(粤国税发〔200885号)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,现将我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率调整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应税所得率(%

农、林、牧、渔业

3-10

制造业

5-15

批发和零售贸易业

4-15

交通运输业

7-15

建筑业

8-20

饮食业

8-25

娱乐业

15-30

其他行业

10-30

本规定自201011(税款所属时期)起执行,以前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,一律按本规定执行。

 

 

Online Service